超声医用胶片招标采购公告
一、 投标商要求
投标商须具备合法生产及销售资质,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委托人鲜章);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资质证明(加盖鲜章);提供虚假委托授权书者,因行政主管部门对所供产品监督检查而导致我院损失,一律由中标商承担。
二、 技术要求:
1、 胶片规格:A4(210×297mm);
2、 胶片采用激光(喷墨)成像技术;
3、 防水、耐磨、不怕曝光;
4、 材质洁白,图像细腻清晰;
5、 1200dpi×2400dpi高分辨率输出;
6、 采用环保无毒涂层,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
7、 胶片不能出现卡、粘、滑等问题。
三、 胶片打印机要求:
投标商免费完整提供与彩超室工作站数量相应的配套打印机(现有4个工作站);
四、 售后服务:
保证每台胶片打印机年正常使用率99%或以上;中标商接故障报修应立即响应,2小时内若不能恢复正常使用则于4小时内提供备用机;超过4小时造成停机或影响日常工作,中标商按100元/小时赔偿我院;
五、控制价:9.00元(人民币)/张
六、招标方式:
1、 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15:00时到我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参与竞标,届时请带齐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为便于审查及统计,资格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须分别单独整理后密封装订;超过该时间未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质文件未完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
2、 报价高于控制价则为废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商不足三家则流标;
3、 一轮报价,低价中标。
富顺县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0813-7101161 756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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