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医院
高值耗材比价采购公告
一、 招标要求
1、 投标商须具备合法生产及销售资质,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委托人鲜章);须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资质证明(加盖鲜章);提供虚假委托授权书者,因行政主管部门对所供产品监督检查而导致我院损失,一律由中标商承担。
2、 比价采购品名:温湿交换过滤器(HME);动脉采血器;可吸收止血结扎夹。
二、招标方式:
1、 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3月27日15:00时到我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参与竞标,届时请带齐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相关产品样品;为便于审查及统计,资质证明文件单独整理申报;超过该时间未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质文件及样品未完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
2、 低价中标。
富顺县人民医院
2015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813-7101161 756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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