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招聘编制计划外(临聘)护理人员公告
富顺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计划外(临聘)护理人员14名,其中临床医技科室12名,体检部和咨询岗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临床、医技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 无执业资格者需参加2015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提供考试成绩单)。
2、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学历,具有执业资格,无执业资格者需参加2015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提供考试成绩单);需在本院见习六个月(本院护理部开具见习证明)及以上时间。
体检部和咨询岗位: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无执业资格者,需参加2015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提供考试成绩单)。
注意:每位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报考对应岗位,若考生符合报考两个岗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录用后不得转岗。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仪表端庄,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护理专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书书写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及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团队协作能力。
② 男女不限,年龄在 25岁及以下(1990年元月1日后出生);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护理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年龄可放宽到28岁(含28岁)(1987年元月1日后出生);
③身高:临床、医技岗位12名(女:身高155cm及以上;男:身高160cm及以上。)
体检部、咨询岗2名(女:身高158cm及以上)
2、优先条件: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有文艺、体育及其他特长的优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②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③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待遇面议。
三、应聘方式:有意者,请持个人简历(学习、工作、进修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于2015年7月17日下午6:00时前至我院人事科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网上等方式报名),经考试考核后予以录用。
四、聘用程序与方法
1、考试分为专业基础理论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其中:面试成绩占30%、专业基础理论笔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30%。
技能操作考核人选从专业基础理论笔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1:2的比例确定。若报名人数连1:2的比例都达不到,就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加分条件:具有护理专业本科学历和执业资格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具有护理专业专科学历和执业资格的,在总成绩中加0.5分。
3、考试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时,医院礼堂。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录用
1、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按总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基础理论笔试分数从高分录取。
4、体检和入选人员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确定后组织体检(若总分相同,则以笔试分数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医院决定递补。
5、具备相应参加考试条件并入围者,若参加2015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由医院决定递补。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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